发布日期:2019-09-12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413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合和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学制造业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9月6日 |
项目组长 | 覃波 | 技术负责人 | 巩翠新 |
报告审核人 | 魏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栗小然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覃波、曹哲、李勇 | 技术专家 | 无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巩翠新、覃波、李勇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8月20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覃波、曹哲、李勇 | ||
项目简介 | 佛山市高明合和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09月13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295MXOP,住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543号之一(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蒋红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经营范围:加工制造普碳钢、金属、各种新式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储存、使用液氨,通过液氨汽化分解成氮气和氢气,用作不锈钢制品热处理工艺中退火的保护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该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利润同步增长,佛山市高明合和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特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保公司”)对该公司液氨储存、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万保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小组,评价组在进行现场勘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后,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常用的评价方法,对液氨储存、使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评价报告,为该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评价结论: 该公司在液氨储存、使用过程中应进一步维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评价小组认为:佛山市高明合和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现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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