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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得宝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

发布日期:2019-08-30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370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得宝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行业类别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学制造业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8月26日

项目组长

覃波

技术负责人

巩翠新

报告审核人

魏军

过程控制负责人

栗小然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曹哲、李勇

技术专家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巩翠新、覃波、李勇现场勘查时间

2017年11月8日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查人员:覃波、曹哲、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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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佛山市高明得宝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09月02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753690202L,住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三洲园区,法定代表人为霍建宁,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不锈钢材料,五金类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及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五金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储存、使用液氨,通过液氨汽化分解成氮气和氢气,用作不锈钢制品热处理工艺中退火的保护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佛山市高明得宝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特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保公司”)对该公司液氨储存、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万保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小组,评价组在进行现场勘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后,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常用的评价方法,对液氨储存、使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评价报告,为该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评价结论:

该公司在液氨储存、使用过程中应进一步维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评价小组认为:佛山市高明得宝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现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