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7-10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324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业恒不锈钢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学制造业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6 月13 日 |
项目组长 | 张小连 | 技术负责人 | 巩翠新 |
报告审核人 | 覃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栗小然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张小连、曹哲、 张燕斌 | 技术专家 | 无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巩翠新、张小连、张燕斌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2月25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 张小连、张燕斌、曹哲 | ||
项目简介 | 佛山市业恒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01 月 06 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758346515U,住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陈伟彬,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叁元,经营范围:制造、 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不锈钢型材、不锈钢板材、金属制品。国内贸 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储存、使用液氨,通过液氨汽化分解成氮气和氢气,用作不锈 钢制品热处理工艺中退火的保护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 645 号修改)、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该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利润同步增长,佛山市业恒不锈钢有限公司特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保 公司”)对该公司液氨储存、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万保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小组,评价组在进行现场勘查, 并查阅相关资料后,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常用的评价方法,对液氨储存、使用中存在的危险、 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评价报告,为该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评价结论: 该公司在液氨储存、使用过程中应进一步维护安全设施的佛山市业恒不锈钢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有效性和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评价小组认为:佛山市业恒不锈钢有限公司液氨储存、使用安全现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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