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04-12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292 |
3月15日,黄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东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一员工在宿舍进行特种作业(电焊作业),该员工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所需的相应证件。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17日,黄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鸿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一名员工正在生产车间进行焊接作业,该员工未能提供焊工证。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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