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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CNG补充气源扩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24-06-10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133
项目名称
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CNG补充气源扩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行业类别危化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5月15日
项目组长李勇技术负责人王春宽
报告审核人巩翠新过程控制负责人赵玉萌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李勇、赵东成、张洪澎、葛天明、覃波、薛素平、刘迪思、巩翠新、赵玉萌、王春宽技术专家/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李勇、张洪澎、葛天明、覃波、薛素平、刘迪思、巩翠新、王春宽现场勘查时间2024年3月14日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对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CNG补充气源扩建项目拟建地址的周边情况进行勘查,确定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对项目的资料情况进行技术沟通。

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已投产的LNG工厂内扩建,建设内容为在原有装置区边缘的卸车区增加8套5000Nm3/h的CNG卸气装置。

该项目气源主要来自鄂尔多斯周边生产的压缩天然气,用CNG管束车运入项目内,单台CNG管束车载气量约为5000Nm3/车,每天CNG卸气量约3.2×105Nm3。

CNG采用蒸汽加热防止因节流导致冻堵,蒸汽用量48t/d,由工厂现有的蒸汽锅炉提供。

因该项目CNG管束车来气为现有工厂的补充气源,下游生产装置不变,本次扩建不改变产品品种及产量。

项目名称:CNG补充气源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总投资:420万元;

建设规模:8×5000Nm3/h;

年操作时间:8000h;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已建厂区内部预留地。

 

评价结论:

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CNG补充气源扩建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2014]第13号、[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第79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2修订)(蒙人常[2022]101号修正)对建设项目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GB51261-201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项目设立条件。

现场勘查照片、影像image.pngimage.pngimage.png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