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11-10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329 |
| 项目名称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茂名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1.07 |
| 项目组长 | 覃波 | 技术负责人 | 王春宽 |
| 报告审核人 | 刘仁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漆志荣 |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覃波、赵东成、刘庭刚、张洪澎、刘迪思、邹伟、蔺凯、钱文华、刘仁胜、漆志荣、王春宽 | 技术专家 |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刘迪思、王春宽、覃波、邹伟、刘仁胜、张洪澎、漆志荣、钱文华、刘庭刚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2.07.25 |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 | ||
| 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茂名站位于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西罐区茂名油库内(俗称“厂中厂”),是华南成品油管网西南管道的首站,也是珠三角管道的集输泵站,主要通过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茂名油库的罐容接收茂名石化、港口来油、湛江来油,顺序输送0#车柴、92#汽油和95#汽油至西南管道、珠三角管道。泄压罐区:1个200m3泄压拱顶罐、1个200m3内浮顶混油罐;混油罐区:2个1000m3内浮顶混油罐,主要储存汽、柴油混油;污油罐:5m3 评估结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茂名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所采取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3〕17号)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其风险程度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 现场勘查照片、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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