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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扩建年产37.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发布日期:2019-08-14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439
项目名称

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扩建年产37.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行业类别

非煤矿山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7月12日

项目组长

覃波

技术负责人

巩翠新

报告审核人

苏良来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哲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覃波、栗小然、王海斌

技术专家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巩翠新、覃波、栗小然现场勘查时间

2019年5月5日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查人员:覃波、王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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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的对象是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扩建年产37.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的范围:

(1)矿山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主要包括露天采场、防排水系统、运输系统、供配电设施、通讯系统、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等。

(2)总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的安全影响和安全生产管理是否予以落实,以及落实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矿山职业卫生需另进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评价结论

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扩建年产37.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证照、技术资料等前置手续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采矿方法、工艺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技术规范及《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