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04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304 |
项目名称 |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9.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5月26日 |
项目组长 | 刘小明 | 技术负责人 | 陈玉明 |
报告审核人 | 覃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哲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刘小明 傅志军 张燕斌 | 技术专家 | 无 |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刘小明 傅志军 张燕斌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0年5月6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刘小明 傅志军 | ||
项目简介 |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3年02月09日,法定代表人:陈叨平;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坑角村民小组19号(仅限办公);注册资本:叁佰贰拾万叁仟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石。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金台石场”)属于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的矿山,矿区位于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 评价结论: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9.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总体上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证照、技术资料等前置手续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采矿方法、工艺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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