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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9.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发布日期:2020-06-04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304
项目名称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9.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行业类别

非煤矿山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5月26日

项目组长

刘小明

技术负责人

陈玉明

报告审核人

覃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哲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刘小明 傅志军 张燕斌

技术专家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小明 傅志军 张燕斌

现场勘查时间

2020年5月6日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查人员:刘小明 傅志军


项目简介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3年02月09日,法定代表人:陈叨平;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坑角村民小组19号(仅限办公);注册资本:叁佰贰拾万叁仟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石。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金台石场”)属于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的矿山,矿区位于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


评价结论:

紫金县金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9.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总体上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证照、技术资料等前置手续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采矿方法、工艺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