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_安评公示_对外公示_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对外公示

对外公示 / Public

安评公示 职卫公示 公司资质 公司荣誉 技术创新 成功案例 合作客户

对外公示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5-17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455
项目名称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报告

行业类别

危化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5月13日

项目组长

张小连

技术负责人

巩翠新

报告审核人

覃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栗小然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张小连 张燕斌 林宝杰

技术专家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小连

现场勘查时间

2019年3月13日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查人员:张小连 林宝杰 张燕斌

项目简介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17日,住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2号自编1栋(仅作办公功能使用),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萌,注册资本壹拾贰亿陆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装卸搬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船舶补给供应服务;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7571813P。

该公司已取得广州市港务局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粤穗)港经证(0004)号,发证日期: 2019年01月18日,有效期至2019年05月26日;许可证附页-主要港口设施设备:1-4#泊位:原设计靠泊5万吨级(结构为10万吨级)船舶,多用途泊位;根据交水发[2006]746号文,在核准的限定条件下可减载靠泊15万吨级船舶。1-4#驳船泊位:靠泊1000、1000、1000、1000吨级船舶;根据穗港局[2012]230号文,北侧3个工作船泊位可兼靠1000吨级驳船,南侧泊位为工作船专用泊位。

 

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通过对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分析和评价后,基于落实上述隐患整改及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的情况下,得出如下结论: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建立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作业危险货物品名为:

2.1类[液化石油气罐柜(LPG),最大限存30TEU,堆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类[苯、汽油、苯乙烯、丙酮、环己烷、甲苯、甲醇、乙醇、乙酸乙酯、正己烷、属于类别2的易燃液体(闪点小于23℃且初沸点大于35℃)、属于类别3的易燃液体(闪点不小于23℃且不大于60℃)、属于类别4的易燃液体(闪点大于60℃且不大于93℃),合计限存80TEU,其中,苯、汽油的存储限量为12TEU];

4.1项[除硝化纤维素(含水≥25%)、硝化纤维素(含乙醇≥25%,含氮≤12.5%)、硝化纤维素(含氮≤12.6%)、固态退敏爆炸品外] ,合计限存16TEU;

4.2项[(除黄磷、烷基铝、戌硼烷外),合计限存8TEU];

4.3项[(除电石、钾、钠外),合计限存8TEU);

5.1项[为类别1的氧化性物质(除过氧化钾、过氧化钠外),最大限存2TEU;为类别2、类别3的物质[除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铵(含可燃物≤0.2%)、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外,合计限存30TEU];

6.1项[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环氧溴丙烷(表溴醇),急性毒性为类别1物质(除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氰化氢、烯丙胺、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外),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以及急性毒性为类别2、类别3的物质,合计限存136TEU,其中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环氧溴丙烷(表溴醇)最大限存16TEU,急性毒性为类别1物质最大限存2TEU];

8类[腐蚀性物质(除发红烟的硝酸、三氧化硫、氟化氢、一氯化硫、溴外)合计限存84TEU,其中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最大限存10TEU];

9类(合计限存160TEU)。

各类合计最大限存554TEU。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周边防护距离以及所采取堆存工艺和设备设施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和措施以及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等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满足港口危险货物堆场堆存的安全条件,存在的风险处于可接受的范围。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4#泊位以及1#—4#泊驳船位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货种为:1类[除烟花爆竹外];2类;3类;4类;5类;6.1项;8类;9类。

1#—4#泊位以及1#—4#泊驳船位的装卸工艺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和措施、安全设施等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总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满足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条件,存在的风险处于可接受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