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28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475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曲溪-梅州支线揭阳段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管道运输验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月21日 |
项目组长 | 魏军 | 技术负责人 | 巩翠新 |
报告审核人 | 覃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哲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魏军、赵玉萌、陈焯雄 | 技术专家 | 无 |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巩翠新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魏军、施晓莲、赵玉萌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原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工程的延续。该项目由中国石化总部批复投资建设,前期批复由广东石油分公司负责建设,前期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均有广东石油分公司上报并取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批复。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为统一运营管理,中国石化将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后期验收及运营管理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管道所输成品油来自泽华码头上岸油品,原珠三角成品油管道油品提供适当补充,输送品种为汽油和柴油两个大类四个品种,总设计输量为375万吨/年,采用单管密闭顺序输送工艺。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曲溪-梅州支线揭阳段支线管道全长约39.018km,管道设计压力为9.5MPa,管道设计公称直径为DN250,主管管材采用L360(API 5L X52管线钢)。管线沿线设置一个手动阀室及依托揭阳曲溪油库的曲溪分输泵站。 2010年10月由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及油库(泽华、曲溪、中村、澳头)配套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并取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粤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1〕0001号,2011年1月21日);于2012年3月取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粤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2〕0002号,2012年3月30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管三〔2017〕19号)等的有关要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万保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万保公司接到委托后,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管三〔2017〕19号)的要求,在认真分析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现场调研、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经过综合分析计算,以及现场隐患整改情况核查等工作,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过程中,遵循了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在工艺设计过程中采用了较为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在施工当中得以落实,安全保护系统调试合格后才投产运行。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应急救援预案齐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项目部(揭阳段)成品油管道运输(揭阳段)支线的工艺流程成熟稳定、安全设施运行可靠、安全管理到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