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仓库扩建工程_安评公示_对外公示_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对外公示

对外公示 / Public

安评公示 职卫公示 公司资质 公司荣誉 技术创新 成功案例 合作客户

对外公示

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仓库扩建工程

发布日期:2019-11-09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379
项目名称

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仓库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烟花爆竹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11月1日

项目组长

覃波

技术负责人

王可

报告审核人

孙亚君

过程控制负责人

栗小然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覃波、魏军、曹哲

技术专家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王可、覃波现场勘查时间

2019年5月8日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查人员:覃波、曹哲

image.png

image.png

项目简介

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啸洪公司”或“该公司”)是一家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法人企业,成立于1999年08月06日,取得广东省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7192499905,住所位于兴宁市宁新镇侧思桥,法定代表人张洪,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烟花类[C级D级]、爆竹类[C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在兴宁市黄陂镇岗背虎留村有一烟花炮竹仓库区,取得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梅)YHPF[2018]441481009号,有效期:2018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现有仓库储存能力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该公司在兴宁市黄陂镇岗背虎留村赤岭背原烟花炮竹仓库区批准范围内扩建2栋烟花炮竹仓库,分别为104成品库、105成品库,建筑面积分别为529.5m2、400m2。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仓库扩建工程(以下或简称“该项目”)于2018年3月29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481-59-03-004345),于2018年7月24日取得《关于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仓库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的批复》(兴安监函〔2018〕10号),于2018年11月16日取得《关于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仓库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图纸申请的批复》(兴安监函〔2018〕22号),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关于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仓库扩建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梅市应急消验字〔2019〕第0054号)。目前,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新建项目已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GD-E1-914001)。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的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故该项目需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受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保公司”)对该公司扩建烟花炮竹仓库区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019年5月8日,万保公司的安全评价技术人员对该公司扩建烟花炮竹仓库区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并收集了相关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文件,就相关问题与该公司达成共识。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并结合实际情况,将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储系统划分为如下5个评价单元:

1)资料审核评价单元

2)库区总体布局、条件和设施评价单元

3)库房检查评价单元

4)预评价建议符合性检查、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措施落实情况单元

5)仓库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单元。

针对上述评价单元选择了如下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通过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本报告认为:该公司扩建烟花炮竹仓库区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该公司在收到本评价报告后,应当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申请扩建烟花炮竹仓库区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手续。


评价结论:

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扩建仓库项目的相关证照基本齐全、主体工程建设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主体工程的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对策措施已采纳;安全设施设计对策措施已落实;该项目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状况符合申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