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19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247 |
近日发生两起火灾事故,从生活到生产,火灾危险无处不在,时刻保持警惕!
9月18日海口火灾
9月18日00时49分,位于海口市龙华区解放东路临街铺面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公安、龙华区以及应急、医疗、水务、燃气等部门迅速到场进行扑救处置,3时许,明火被扑灭。本次火灾共造成26号、28号和30号三个临街铺面着火,着火物质为日杂百货,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此次火灾造成一名市民不幸遇难,无人员受伤。火灾具体原因,相关部门已着手开展调查。
9月16日沈阳火灾
9月16日12时33分,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秋月湖街68号一库房发生火灾。
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相关力量赶赴现场处置,现场为辽宁一卫浴有限公司库房起火,且部分结构发生坍塌,暂无人员伤亡。
秋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接二连三的火灾事故告诉我们,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火灾事故案例发人深省,事故不分时间不分场合,何时何地都要保持警惕,提高消防意识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3.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 6.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7.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 8.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包括明火,如明火照明、取暖、燃烧废弃物,未熄灭的香烟头,焊割作业等; ◐物体撞击或摩擦,如金属物体的碰撞或摩擦,运输胶带在非正常状况下长时间运转摩擦等; ◐炽热物体,如焊割的飞溅物,轧钢与锻造的碎渣,爆破的碎片等; ◐电火花,如短路、静电产生的火花等; ◐化学反应热; ◐雷电火花。 ◐易燃物和可燃物要有专门的贮备仓库,仓库的建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进行。 包括在可能发生火灾的作业点设置火灾监测器,在可燃或易燃物旁设置“禁止火源”等警告标志,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制定专门的操作规范等。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要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完好程度;消火栓要保持完好状态,而且要确保水源和水压。 如若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以免耽误灭火最佳时机而酿成大的火灾事故。 最后请牢记,消防安全“六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