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05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149 |
项目名称 | 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报告 | ||
行业类别 | 港口码头行业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2月28日 |
项目组长 | 王可 | 技术负责人 | 田海堂 |
报告审核人 | 覃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哲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赵玉萌、陈焯雄 | 技术专家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0年11月 28 日 |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王可 | ||
项目简介 | 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13日,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斜西村泗盛,注册资本44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彭斯琦。 该公司拥有一座储罐区,储罐区总容量25000m3,属于三级油库。配有一座自用油气化工码头(以下或简称“该码头”),该码头始建于1994年,设一个5000吨级泊位一个,为海港二级码头,1996年建成生产。 该码头于2019年2月9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粤莞)港经证(0005)号)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粤莞)港经证(0005)号)—M001,准予从事的业务: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从事货物装卸。有效期至2022年2月8日,许可作业危险货物品名:柴油、重油、沥青(以上品种闪点≥60℃)(该码头沥青输送到东莞东交沥青有限公司和东莞泰和沥青产品有限公司,沥青不储存在东海公司库区)。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取得经营资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为此,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对其码头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在收集相关项目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开展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状况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导则》(JT/T845-2020)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感谢!评价过程中所引用和附录的技术资料由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评价结论: 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码头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风险可接受,满足所从事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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