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3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366 |
项目名称 | 广东悦安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
行业类别 | B.1.4 b)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3.27 |
项目组长 | 张洪澎 | 技术负责人 | 王春宽 |
报告审核人 | 王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漆志荣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邹伟、刘庭刚、刘迪思、覃波 | 技术专家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邹伟、刘庭刚、刘迪思、覃波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2.8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勘查现场危险化学品存放量及存放位置。 | ||
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该公司并已于2021年9月1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江安经[2020]40001),有效期至2024年9月13日,许可范围共357种,经营方式:专门从事仓储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 根据公司实际市场经营情况,该公司现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该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共331种,经营方式:“专门从事仓储经营”。 通过对变更后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该公司由原来的四级重大危险源变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广东悦安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经辨识,该公司1#-5#仓库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0号公布,〔2015〕第79号令修正)第二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因此该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条件。 | ||
现场勘查照片、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