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4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490 |
项目名称 | 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扩建年产37.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7月12日 |
项目组长 | 覃波 | 技术负责人 | 巩翠新 |
报告审核人 | 苏良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哲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覃波、栗小然、王海斌 | 技术专家 | 无 |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巩翠新、覃波、栗小然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5月5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覃波、王海斌 | ||
项目简介 |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的对象是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扩建年产37.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的范围: (1)矿山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主要包括露天采场、防排水系统、运输系统、供配电设施、通讯系统、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等。 (2)总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的安全影响和安全生产管理是否予以落实,以及落实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矿山职业卫生需另进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评价结论: 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扩建年产37.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证照、技术资料等前置手续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采矿方法、工艺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技术规范及《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