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05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423 |
项目名称 | 五华县根基矿业有限公司河东镇深肚石场扩建年产15.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 |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
项目组长 | 黎莉文 | 技术负责人 | 陈玉明 |
报告审核人 | 苏良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覃 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黎莉文、李剑峰、叶宝生 | 技术专家 | 无 |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无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9月6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黎莉文、范天河、李剑峰 | ||
项目简介 | 五华县根基矿业有限公司河东镇深肚石场是一家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的矿山企业;扩大范围后的采矿许可证号为C4414002009047120011048,有效期自2019年7月16日至2039年7月16日;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其采区范围面积 0.4831km2,开采深度由+400m~+200m标高,开采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矿山于2019年9月委托梅州市梅正矿山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五华县根基矿业有限公司河东镇深肚石场扩建年产15.00万立方米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采用山坡型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采矿方法;开拓运输方案为汽车公路开拓运输。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的通知,为了提高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矿山建设项目在矿山建设与施工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矿山安全生产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矿山的财产安全及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五华县根基矿业有限公司河东镇深肚石场于2019年9月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对该矿扩建年产15.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五华县根基矿业有限公司河东镇深肚石场扩建年产15.00万立方米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及其它相关的规定进行编写。 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一般程序,结合该项目开采特有的工艺特点,本次采取如下步骤开展评价工作: 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公司于2019年9月接受委托后,按照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要求,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了风险分析,并与该矿签订了安全评价合同。同时成立了由相关专业的安全评价师和技术专家组成的评价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评价组成员根据评价的内容,收集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项目组于2019年9月上旬到矿山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调研、查阅资料及询问相关人员,对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项目组评价人员在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五华县根基矿业有限公司河东镇深肚石场扩建年产15.00万立方米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现场实地勘察、收集有关资料,对该矿开采安全条件进行了全面了解、检查和分析,针对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程度;通过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得出预评价结论,并编制本预评价报告初稿。 第三阶段为安全评价报告审核:安全评价报告初稿经报告编制人编写完成后,由评价组长进行校核,修改后分别由安全评价机构内非项目组成员进行的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审核修改后,交出版部门进行出版。 评价结论: 五华县根基矿业有限公司河东镇深肚石场扩建年产15.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证照与技术资料齐全,总平面布置、采矿方法、采场要素和生产辅助系统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