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28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423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佛山高明荷杨大道交汇段管道迁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验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25日 |
项目组长 | 覃波 | 技术负责人 | 薛素平 |
报告审核人 | 巩翠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魏军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覃波、殷正、曹哲 | 技术专家 | 无 |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覃波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11月19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现场勘查人员:覃波、殷正、曹哲 | ||
项目简介 |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佛山高明荷杨大道交汇段管道迁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属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珠海LNG西干线项目,目前已投入运营。因正在建设的佛山高明荷杨大道施工将影响已投运的天然气管道安全,故而开展该项目迁改工作。原已投运的天然气管道桩号为ZHGM021~ZHGM023G,地形为鱼塘及浅丘。迁改工程涉及新建管道739.704m(包括新建管线施工、试压、干燥、置换),开挖并切割已投运管道400.27m(包括将切割的钢管运至发包人鳌头堆场)。新建管道及原管道管径均为914mm,设计压力9.2MPa。新建管道采取地下敷设方式,其中采用开挖穿越荷杨大道(一级公路)。 2017年2月由广州元景安全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佛山高明荷杨大道交汇段管道迁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并取得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佛安监函〔2017〕27号,2017年2月28日);于2017年3月取得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佛山高明荷杨大道交汇段管道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的函》(编号:明安监危化项目函〔2017〕1号,2017年3月24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管三〔2017〕19号)等的有关要求,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万保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万保公司接到委托后,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管三〔2017〕19号)的要求,在认真分析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现场调研、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经过综合分析计算,以及现场隐患整改情况核查等工作,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过程中,遵循了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在工艺设计过程中采用了较为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在施工当中得以落实,安全保护系统调试合格后才投产运行。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应急救援预案齐备。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佛山高明荷杨大道交汇段管道迁改项目其工艺流程成熟稳定、安全设施运行可靠、安全管理到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输气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