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5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241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雄顺达金属板业有限公司液氨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行业类别 | 危化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4月21日 |
项目组长 | 刘庭刚 | 技术负责人 | 田海堂 |
报告审核人 | 覃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 哲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刘庭刚、赵玉萌、张洪澎 | 技术专家 | 无 |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刘庭刚、张洪澎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年1月5日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
现场勘查照片 | 场勘查人员:刘庭刚、赵玉萌 | ||
项目简介 | 佛山市雄顺达金属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0日,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开发区三和路以南、兴源路以东,交通条件便利。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不锈钢板、不锈钢管材、不锈钢制品、五金制品,属于金属制品加工行业。 该公司使用液氨,主要用途为将液氨汽化,分解成为氮气和氢气,混合气用作不锈钢制品热处理工艺中退火保护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佛山市雄顺达金属板业有限公司特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保公司”)对该公司液氨房进行安全评价。 万保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小组,进行了专业分工,编制了评价工作计划,通过现场勘查、整理相关资料后,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对液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及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完成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本报告的评价过程中,得到了佛山市雄顺达金属板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评价结论: 该公司在液氨使用过程中应进一步维护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评价小组认为:佛山市雄顺达金属板业有限公司液氨房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第645号修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