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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黄埔电厂支线及末站工程

发布日期:2019-08-05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410
项目名称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黄埔电厂支线及末站工程安全评价 

行业类别

危化类

报告提交时间

2019-7-31

项目组长

覃波

技术负责人

巩翠新

报告审核人

魏军

过程控制负责人

栗小然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覃波、曹哲、张燕斌

技术专家
参阅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巩翠新,覃波,张燕斌现场勘查时间

2017-4-2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查现场安全条件的符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查人员:覃波、张燕斌、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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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LNG公司”或“该公司”)黄埔电厂支线及末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02月成立,法定代表人现为吴正兴,经营范围为LNG的购买(进口),运输,储存及再气化;向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其他地区销售(输送)天然气及其副产品;建设经营LNG接收站和输气管线以及其他附加扩建设施;LNG运输船的包租,租赁和营运;中国境内外的LNG购售业务及相关业务。

本项目起自广东LNG站线输气项目40011#阀室(改造,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黄埔电厂西侧场区西北侧),终于黄埔电厂西厂区东北角的黄埔电厂末站,管道全长约1.3km。黄埔电厂内新建一座输气末站(黄埔电厂末站),站场设计压力9.45MPa,天然气经计量后供给黄埔电厂。管道输送介质为天然气,公称直径为DN450,材质为X65,设计压力9.2MPa。

本项目于2013年10月16日取得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黄埔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电函﹝2013﹞2887号)。该文提到,通过广东大鹏天然气干线#11阀室作为输气接口点,由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专用输送管线到电厂。广东LNG公司于2016年已开始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于2017年3月委托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保公司”)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广东LNG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关于申请办理“黄埔电厂支线及末站工程”安全条件审查的报告》(粤LNG﹝2017﹞248号),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2017年9月14日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穗安证退字﹝2017﹞119号)退件,退件事由为:核准的申报单位不一致和规划意见是否包含末站。

广东LNG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请求协调解决黄埔电厂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安全许可问题的请示》(粤LNG﹝2019﹞126号)。广东LNG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收到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请支持黄埔电厂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安全许可有关问题的函》(粤能油气函﹝2019﹞259号)的抄送件,2019年6月20日收到了依申请公开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黄埔电厂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能源函﹝2019﹞2657)号文件。文件同意由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该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解决了核准的申报主体问题。

本项目于2016年8月5日广州市规划局批复的《关于黄埔电厂支线工程天然气管道线路方案的复函》(穗规函﹝2016﹞3619号),批复了本项目的线路路由。由于本项目接气点在已经规划批复的40011#阀室内,经请示广州市规划局,末站无需再取得规划用地审批,末站在黄埔电厂用地红线内,黄埔电厂在规划审批时已将本项目末站包含在内一并完成了规划审批,由此解决了本项目末站的用地规划审批问题。

受广东LNG公司委托,万保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万保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组,在对项目相关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现场调查以及对该公司安全管理进行详细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和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项目在站场选址和平面布置、线路路由、输气工艺和设备及公用辅助工程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输气管道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大鹏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投产十多年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经验丰富。本项目安全风险可控,具备安全条件审查的条件。